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
口试、听力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增加外语(非外语专业)听说能力测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外语听力测试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试目的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听音、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二、组织工作
测试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成立由2-3名教师组成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测试工作。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成员一般由复试小组成员兼任,复试小组成员不能兼任的,可聘请本单位外语听说能力较好的教师或外语学院的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工作。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对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与专业课复试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各学院依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测试时间
每位考生测试约5分钟,主考教师根据考生的临场表现,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测试时间。
四、测试形式与内容
(一)日常会话
主考教师就日常生活问题用外语与考生交流,话题可涉及考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家庭、个人兴趣爱好、个人经历、未来学习计划以及天气、文化、家乡习俗等。
(二)听短文、朗读短文并回答问题
考生听完一段外语短文后,由主考教师就短文内容提出问题,考生回答。主考教师提供若干篇难度、长短适中的外语短文,由考生随机抽取一篇,即席朗读。主考教师针对短文内容用外语向考生提问,考生用外语及时回答。
(三)专业知识问答
主考教师就本专业的一般性问题或热点问题向考生提问,要求考生较准确、较流畅地用外语陈述自己的观点。
五、评分标准
主考教师综合上述三项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A、能听懂主考教师的提问或一段外语听力资料,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
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85-100分)
B、能听懂教师的提问或一段外语听力资料,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
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75-85分)
C、基本能听懂教师的提问,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
流。 (60-75分)
D、听不懂教师的提问,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60分以下)
测试要有记录和评语,测试结束后,测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并作记录于《研究生复试录取表》。
注:口语、听力测试纪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