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为做好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年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顺利进行,本学院由书记和院长牵头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招生复试工作;并成立由书记和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在复试期间进行巡查监督,履行监督职能。
二、复试资格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差额比例一般为1:1.5左右。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1)。本学院各专业招生复试分数线为:建筑学345分,城乡规划学345分,风景园林专业325分。各专业录取指标为:学硕20个(含建筑学推免生1人),风景园林35个(含士兵计划1人),后续各专业录取名额如有增加,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复试工作指引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本次采用线上视频面试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2年4月9日:9:00-12:00,13:00-17:30。
(一)、报到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6日中午12:00止。
报到须提交个人资料,考生需将资料转换成PDF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清单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
报到地点和方式:发送个人材料到指定邮箱(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二)、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三)、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身份校核:2022年4月9日,上午8:30开始。考生按复试指引提前进入线上的备考会议室测试和候考。
2)线上面试:2022年4月9日,上午9:00开始。
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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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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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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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9日
9:00-12:00
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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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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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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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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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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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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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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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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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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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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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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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内容:
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形式为线上面试,面试时间为每生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
1)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技能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达到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科学研究潜力等能力,占复试总分的80%。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听音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占复试总分的20%。
3、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腾讯会议+企业微信”的方式组织考生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PC电脑、手机,安装好所需程序并提前进行测试。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网络复试考生指引》(见附件4)。
4、考生复试具体流程:
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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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出示个人身份证,
进行身份验证、资格审查及复试环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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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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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我介绍,并承诺本人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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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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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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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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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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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的评分:
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技能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0.2。
上述总成绩或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复试小组考官在口试环节现场线下独立评分,按考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各单项成绩。
6、体检:
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要求,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寄到,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7、要求:
1)考生复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3)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按照作弊行为处理。
4)其他相关安排请听从面试现场老师指示。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权重。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 ],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二)、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见附件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在学院网页公布。
(四)、其他
非本校的拟录取考生,要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五、咨询、监督与投诉
(一)、广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39366238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 315室广州大学研招办(邮编:510006)
(二)、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电话:020-39366971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理科教学楼北楼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邮编510006)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2年3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