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做好法学院本年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资格要求
我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初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分数线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详见广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附件1)。
我院现法学硕士录取指标16个(含民商法专业已推免指标2个),其中法学理论3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民商法学4个(含民商法专业已推免指标2个)、诉讼法学3个、刑法学3个。法律(非法学)专业录取指标43个(含士兵计划1个);法律(法学)专业录取指标25个。
我院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目前有少量调剂指标,拟于2021年3月25日左右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请考生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具有复试资格的第一志愿学术型硕士考生如要调剂至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参加复试,则也应在此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二、复试工作指引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时间定于3月27日—3月28日(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考生须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详见附件6);
(2)提前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进入校园时、报到时出示;
(3)参照填写指引(附件7),提前填好《复试登记表》(法学硕士填附件8、法律硕士填写附件9),双面打印、粘贴照片,报到时上交。
(4)提前打印、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登记表》(附件5),报到时上交;
(5)提前打印、填写《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10),报到时上交;
(6)复试结束后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及时离校。
(一)报到
1.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
2.报到地点:
(1)法学硕士、法律(法学):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新楼202
(2)法律(非法学):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新楼203
3.报到时分考生类型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准考证。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④大学成绩单(盖红章)。
⑤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包括成绩通知单460分以上)请带六级成绩单(证书)及复印件。
⑥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可于复试时提交)。
⑦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由学校或工作单位盖章,其它情况由居住地街道办盖章)。
⑧一寸彩色照片3张。
(2)往届毕业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④大学成绩单(盖章),历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⑤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包括成绩通知单460分以上)请带六级成绩单(证书)及复印件。
⑥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可于复试时提交)。
⑦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由学校或工作单位盖章,其它情况由居住地街道办盖章)。
⑧一寸彩色照片3张。
(3)同等学力考生:
①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认证报告打印件或报告书等。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准考证。
③大学成绩单(盖章),历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包括成绩通知单460分以上)请带六级成绩单(证书)及复印件。
⑤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可于复试时提交)。
⑥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3,由学校或工作单位盖章,其它情况由居住地街道办盖章)。
⑦一寸彩色照片3张。
此外,以下两类考生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1)申请研究生阶段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的考生:需要在复试阶段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2)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报到之日按学院的要求提供审核,若有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2021年研究生入学相关规定处理。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地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二)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1.我院复试时间定于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分组等详见附件2)。
2.复试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专业知识与综合技能、外语水平能力(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
(1)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技能面试(权重80%)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达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具备的科学研究潜力等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对考核不足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能力(含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权重20%)
考核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对外语水平能力面试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体检
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要求,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邮寄体检表,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在复试过程与考生面试中,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
学院根据本细则,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总成绩由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技能和外语水平能力复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前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80%权重,后项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占20%权重。
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后,得出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即: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技能成绩、外语水平能力成绩、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学院网页公布。
(四)非本校的拟录取考生以及需要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四、其他
我校2021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广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39366238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315室广州大学研招办(邮编:510006)
2.广州大学法学院
电话:020-39366719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法学院(邮编510006)
广州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