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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 史 沿 革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前身为1991年成立的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早年的华南建设学院为省、市共管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分东院和西院,开设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给水排水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等本科专业,并于1995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0年7月,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并入新广州大学,在原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学 科 建 设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这三个一级学科在领域方向上相互支撑和补充,形成学科结构比较合理的城乡建设学科群。同时,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与我校的土木工程、地理学和环境工程等学科相互交叉和支撑,构成比较完整的人居环境学科集群。
在三个一级学科下,学院设有建筑学(五年制)、建筑学(景观建筑方向、四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及风景园林(五年制)四个本科专业(方向),并设置了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建筑学硕士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三个二级学科方向。城乡规划学硕士按一级学科招生。
学院的三个一级学科均是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和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统筹城乡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主导学科,与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有非常高的适应度。
在学科建设中,注重面向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需求(如城乡一体规划、建筑遗产保护、生态建筑等)开展科学研究及服务社会工作,成效显著。经过10余年的建设,本院的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处于国内同类学科排名前20-30名,风景园林学是2011年学科调整新增的新兴学科。
3. 教 学 理 念
依据广州大学“博学笃行,与时俱进”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建筑学院各学科的专业特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坚持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和个性教育的理念,强化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牢固树立“立足广州,面向广东,服务地方城乡建设”的基本定位,保持专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综合能力和实践性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建立与注册制度相结合,能较好体现地域文化、适应区域经济与文化发展和地方城市建设需要的教学体系,探索专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2018广州大学考研总群:334554458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5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5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10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more…】
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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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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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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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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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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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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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考研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本学院2018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人,其中推免生6人(招收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单位名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联系人:远老师
招生单位咨询电话:020-39366971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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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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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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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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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建筑学
01建筑历史与理论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4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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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和03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7中外建筑史(自命题)
④511建筑设计与表现
(6小时)(自命题)
04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7建筑技术综合(自命题)
④511建筑设计与表现
(6小时)(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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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和03方向:
快题设计(作图,4小时)
04方向:建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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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外建筑史、建筑技术综合④建筑设计与表现(6小时)由广州大学命题。
中外建筑史主要考试内容包括:中外建筑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各历史时期建筑风格、流派及特点;代表性建筑的设计者、平、立面图及主要特点、建筑技术特征;建筑风格、流派的比较与分析;基本理论问题的分析与论述。中、外各占一半。
建筑技术综合主要考试内容:建筑构造占70%,包括墙体、楼板、装修、楼梯、屋顶,门窗和基础等部分的基本构造原理和构造方法,以及高层建筑构造、装修构造、大跨度建筑构造和工业化建筑构造等;建筑物理占30%,包括建筑热工学、建筑声学和建筑光学的基本知识。
建筑设计与表现考试内容为中小型多功能建筑设计,包括场地设计、空间组织、交通组织、造型处理;消防、无障碍等设计规范与标准的应用;方案的平、立、剖面及总平面的规范表达;快速色彩表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设计说明。
考试参考书目:《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编写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外国建筑史》(陈志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张文忠,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物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构造》上下册(杨维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设计资料集》1-10册(《建筑设计资料集》编委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复试笔试参考书目:《民用建筑场地设计》(赵晓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学场地设计》(第二版)(闫寒,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物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构造》上下册(杨维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及本科相关教材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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