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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于1984年创办法学专业,2000年正式组建法学院,2006年获法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下设法理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教研室和广州律师学院、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与法学院联合进行法学研究。人权研究中心于2007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人权教育基地。
我校法学学科拥有一支优良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50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30人,留学归国人员5人,博士生导师5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9人;组建了法理学、宪法行与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学术团队。其中,宪法与行政法法学是优势学科,法理学为学校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和刑事法学是学校重点扶持学科。近年来,我校法学学科共主持国家社科项目10项,省部级项目19项,国际合作项目12项,市级和其他项目50多项;到帐科研经费近800万元;发表论文453篇,其中核心期刊23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等重要法学类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我校法学学科拥有优良的教学与科研条件。校图书馆设有法律分馆,拥有法学类图书40余万册。法学院资料室拥有专业图书1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00余种;法学院拥有420平米的模拟法庭,200余平米的综合性“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包含刑事侦查实验室、智能犯罪与犯罪心理实验室、法律诊所教育室、法律咨询中心。
我校法学学科非常重视学术交流,近年来共主办了10多次国际及全国学术会议,派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近200人次,在广州市的各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0余个实习基地,并在南沙区检察院建立了专门的研究生实习基地。
2018广州大学法学院考研群:462616171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5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5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10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more…】
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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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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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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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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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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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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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大学法学院考研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本学院2018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5人,其中推免生5人(招收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单位名称:法学院、人权研究院、公法中心
联系人:余老师 咨询电话:020-39366715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 究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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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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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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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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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书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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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法学理论(人权法)(不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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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自命题)
④815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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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权法学
②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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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经济法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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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②《宪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周叶中,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③《民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魏振瀛,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④《刑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⑤《人权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李步云,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⑥《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姜明安,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注:可同时参考各专业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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