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从2005年开始,我国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一般在每年的10月10日左右,但具体时间每年都可能有变化,待教育部公布。考生在九、十月份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预报名,一般预报名信息有效,如果应届生在预报名没有报可在正式报名的时候报就可以了,没有任何影响,如果预报名已经报名了,那么信息有效,可在正式报名时修改部分信息。但特别要提醒考生: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报考点、报考方式等关键信息逾期将不能修改,请报名前先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以免报名无效。尤其是报名公告,这个切记,一定要仔细查看,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因为忽视各省发布的报名公告,而导致报考点选择错误,最后无法参加考试,因为全国各地有很多报考点,各报考点的接收范围是不一样的,所以报名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报名公告及招生简章。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